正红镇代表团王海等代表提出推进农村改水工作,改善农村饮用水质
发布时间:2008-10-29 00:13  |  来源:   |  作者:
 

 

正红镇代表团王海等代表提出

推进农村改水工作,改善农村饮用水质

 

议案第3号

 

    目前,分布我县农村的几十个小水厂,80%靠采地下水,由于技术、资金等原因,很多小水厂没有净水设备,直接采水供应,矿物质含量偏高;农村自来水管网不配套,全县仍有部分散居农户吃不上自来水;水厂改制后管理跟不上等等因素,给饮用水的安全卫生带来极大隐患,全县农村人口中饮用水不安全的在65万人左右,农村人口中结石病患病率达20%。

水是生命的源泉,饮水的安全卫生对生命的健康起着关键作用。让农民群众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不仅关系他们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为此,我们建议:

    1、要强化农村改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村改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分年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要切实做好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共同负责实施,讲究实效,按时按质完成改水任务。要创新改水资金投入模式,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的原则,将改水工程资金分担比例调整到合适的标准,重点照顾经济基础薄弱村的农民群众,解决饮水问题。

    2、要突出农村二次改水的统筹规划。第一轮的改水工作,以乡村自建水厂为主。第二轮改水工作,应突出以区域供水为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卫生。县政府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并网、安全供水的总体方针,优先扩建县、乡水厂,管网布局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相一致,提高供水质量、供水效率,减少投资浪费。要拿出区域供水的实施方案,确保二次改水工作顺利推进。

    3、要加强对农村自来水厂的监督管理。由于目前农民居住分散等原因,一部分小水厂可能还要存在一段时间。很多农村自来水厂由私人承包,受利益驱动,经营不够规范,饮用水质量难以保证。为此,卫生防疫部门要严格把关饮用水质量,特别是直接采水供应的小水厂,要有定期化验、水厂自检、部门抽检的制度,一旦发现水质恶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千方百计保证水质安全卫生。县、乡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加强对乡村小水厂的管理,确保小水厂的供水安全卫生。

    4、要加大农村改水资金的投入力度。按照农村改水的规划,县、乡财政要将农村改水工作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改水工作的投入力度,为改水工作提供资金保证。整合水利、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力量,向上反映情况,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加大对改水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加快完成二次改水工程。

    5、要明确安全卫生供水的目标责任。落实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县、乡两级政府都负有相应的责任。县政府要牵头,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共同分担各自的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互相协调动作,奋斗几年,实现安全卫生供水的目标。县对部门、乡镇要有考核、督查机制,上下努力,共同把这件事关提高农民身体健康、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保证农村安定祥和的大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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