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在这里召开镇人大主席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镇人大工作经验,研究新形势下开展镇人大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做好镇人大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今年镇人大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推进全县人大工作向前发展。刚才,各镇对2010年来的人大工作进行了回顾,也交流了2011年镇人大工作的思路与计划,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工作谈了许多新的措施和方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刘海明同志通报了县人大人代委2010年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思路。我觉得,大家的发言比较客观实在,今后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也比较明确,大家要互相学习借鉴,共同升华提高。下面,我针对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变动比较多的情况,以会代训,就如何做好下一步镇人大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镇人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思想认识
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镇级政权组织建设的核心。它与我国各级人大一样,既体现国家的性质,又是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因此,做好镇人大工作是加强人大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建设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农村政权建设的重要保证。具体来说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从组织上看,镇人民代表大会是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并通过他行使镇级的国家权力,他不受本级其它国家机关的制约。第二,从职权上看,镇人民代表大会与镇人民政府是决定和执行的关系。第三,镇人民代表大会对镇人民政府实施监督是法定的职责,他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最高效力。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决定了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从目前镇人大工作的实践来看,镇人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行使权力作用。我们国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在实践中,人民不可能直接决定一切国家大事,而只有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政权组织形式,才能实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二是民主决策作用。由于镇人大代表来自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方面,他们与群众有着最广泛、最直接的联系,也最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样就能真实反映本镇实际情况,体现各方面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从而使镇人大决策更具民主化和科学化。三是合理制约作用。这种制约是镇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的单向制约,而不是互相制约,通过这种合理制约,督促镇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是充分发挥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的作用,以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五是充分发挥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总之,只有把镇人大工作搞好了,才能确保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要依法开好镇人民代表大会,保证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得到有效行使
今年县委人事变动提名后,不少镇没有及时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人大主席、副主席,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刚才大家分别汇报了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情况,如果没有召开的镇,特别是涉及到行政区划调整和人事变动的镇,要抓紧时间召开结束。举行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镇人大行使法定职权的基本形式。可以说,镇人大各项职权的行使,最终是通过镇人大会议实现的。因此,认真开好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直接关系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地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问题,也是镇人大的首要任务。如何开好镇人大会议,应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规范:一是规范镇人大会议的议程。根据《乡镇人大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镇人大会议议程除了选举镇人大和政府领导人员的议程外,镇人大会议还应安排三项议程,即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
计划;听取和审议人大主席的工作报告,选举等。以上这些议程是基本的,也是法定的,应该认真按照规定的要求安排会议的议程。二是要规范会议程序。人大会议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法律程序严格。无论会议的筹备,还是会议的召开;无论是主席团会议,还是全体代表会议;无论是议案的提出,还是议案的处理等,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一些涉及到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必须有的程序不能随意简化。三是规范会议的审议。这也是我们镇人代会的薄弱环节,必须予以重视。在大会期间,代表对各项议程进行审议,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把人民的意志经过民主集中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也是人代会与其它会议的一个重要区别。要通过代表队审议、专题审议、大会审议等多种形式,提高审议的质量,同时要做到时间安排服从审议的需要,审议的形式为提高审议质量服务。总之,审议不能走过场。四是规范会议的选举。在这方面关键是要做到,把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统一起来;把努力实现党委意图与充分尊重代表意愿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而更好地保障在选举过程中代表的知情权、提名权和决定权,使选举产生的领导人达到组织满意、代表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要通过以上的“四个规范”,把我们镇级的人大会议开好。
三、要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在闭会期间扎实开展代表活动
镇人大代表是镇人大工作的主体和基础。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的一项重要职责。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主要有三项,即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了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更好地开展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大乡镇人大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作了适当的拓展,具体为八项: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大决议、决定,并调查在本地的执行情况;根据主席团会议的决定,负责筹备本级人大会议的具体事务;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组织、指导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活动,人大主席、副主席应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代表接待日等不同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同时,要帮助代表小组制定活动
计划,组织代表视察、调查、评议乡镇政府和基层站所工作等;督促本级政府和有关组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和受理代表与群众来信来访,向主席团和本级政府反映代表与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承担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地的上级人大代表,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除了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承担联系本地上级人大代表的任务外,还要主动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加强联系,反映情况,对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办理;办理本级人大闭会期间主席团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其它日常工作。人大主席、副主席要在牢记自己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代表之家”这一有效载体,扎实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和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并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使代表小组的活动制度化、正常化。二是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围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镇政府依法行政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视察、个人持证视察,执法检查以及工作评议等活动,从而推动镇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三是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抓好交办和督办工作,狠抓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对一些重点建议要重点办理,跟踪督办,扩大影响,使代表的这项民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部分镇这一点做得不够。会议开过就算了,代表在会上提的一些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落实不够好。四是注意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积极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促进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四、切实加强镇人大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县镇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我县镇人大工作面临不少新问题,由于人事变动,不少熟悉人大工作的同志离开了人大工作岗位,不少新同志还没有完全适应人大新岗位的需要;人民群众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而我们基层人大工作的水平还跟不上群众的政治诉求;行政区划调整后,原大套、滨海港两个乡镇没有建立人大工委,这两区的人大工作暂时还没有得到落实。另外,基层人大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最近,我们对全县镇人大工作进行了调查了解,虽然各镇人大工作做出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镇人代会不及时召开,还需完善;少数镇人大工作主动性不够,业务工作开展不够正常;联系代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镇人大经费没有单列,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按照省、市人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对进一步搞好镇人大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要求,希望引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
一是坚持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鲜明特征。一定要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工作中遇到问题,主席、副主席要及时向党委汇报请示,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的,更要重视人大工作,腾出一定时间来抓人大工作,做到在位不缺位。目前,各镇党委一方面保证人力财力投入。有专职主席、副主席的镇,需要配备兼职的人大秘书,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又没有专职副主席的,要明确是代表身份的班子成员代为负责人大日常工作。代表法规定了各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并不断增长,在这一点上,县镇都没有做好,县里明显偏低,镇一级一般没有单列的经费,市里准备召开会议,统一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届时我们将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各镇党委要高度重视这项支出,保证各镇的人大工作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扎实开展。
二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镇人大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极强的工作,它办文办会讲程序,解决问题依法规,稍有不慎就会有悖法律法规。因此,各镇人大主席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要做到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在学习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真正达到“四个转变”,即:从凭行政手段和经验办事,转变到依法办事上来;从习惯于抓具体业务工作,转变到善于抓住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上来;从习惯于找具体业务部门布置任务,转变到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上来;从习惯于行政首长直接处理问题,转变到发挥集体作用上来。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扎扎实实地依法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坚持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是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开展工作的最基本方法。每年至少组织代表开展一至两次视察、检查或调查,并形成视察、检查或调查报告。首先,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调查研究的内容和课题。要围绕自己的工作职责;围绕镇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选择和确定调查研究的内容。调查研究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典型性,需解决的问题更要具有普遍性。第二,调查研究的方法应灵活多样,符合实际。可以进行全面调查,也可以搞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或抽样调查;可以采取走访、开座谈会、问卷征询、听取汇报等形式,也可以实地考察。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注意掌握第一手资料,倾听各种意见和反映。第三,要认真写好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人民群众的呼声直接反映到各级各部门,促进各职能部门尽快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是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各镇人大要继续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使镇人大按照制度和程序来开展工作,这是推动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的根本性的措施。这几年,各镇人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了不少制度,包括代表接待日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接待制度等。没有建全的镇要把这些制度建立起来。通过建立健全这些制度,来促进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正常化和规范化,使我县各镇人大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际证明,光有制度挂在墙上,不认真执行也没有效果。因此我们每年年初要制定人大年度工作计划,计划要一项一项执行下了,年终要有工作总结,并向代表通报开展调研工作情况,接受代表监督,努力使镇人大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五是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人大的主体。因此,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应当把代表作为开展工作的依靠力量,注意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首先,要加强代表的培训提高工作,要根据代表队伍现状,每年制定培训方案,重点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努力促进代表素质的提高。要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接受选民评议,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改变代表监督管理工作的无序状态,切实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要进一步建立代表激励机制,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和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对那些经常参加代表活动、效果突出的代表小组和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政绩突出的代表进行表彰,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促进代表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主动性。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要支持和规范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保证代表出席会议,尊重代表发表的意见和民主决策的权力。在人代会闭会期间,还要继续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要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列席镇的重要会议;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要组织代表评议部门工作。要定期组织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持证视察;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发动代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工作;要强化代表先进事迹宣传,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是积极配合市县人大做好相关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在业务上是指导关系,在法律上监督关系,在工作上是支持和配合关系。《滨海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已经发给大家,上面有许多方面工作需要大家支持配合,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的饮用水安全盐阜行、食品卫生安全盐阜行、农民健康盐阜行三个“盐阜行”和“双联系月”等活动,需要大家倾注更大精力。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代表议案视察活动、执法检查等活动,有许多环节在镇村,需要大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因此,我们希望大家认真对待,精心安排,保证市县人大各项活动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同志们,镇人大工作任重道远,是一篇刚刚破题的大文章,新的形势,对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大家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认真做好今年的镇人大各项工作,努力提高镇人大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