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五保户”供养工作情况的
视察通报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我县“五保户”供养工作进行视察。代表们先后来到了陈涛乡敬老院、滨海港镇敬老院等地,实地了解老人们的生活情况。随后,听取了我县部分乡镇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情况汇报。
代表们认为,在县乡两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农村敬老院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五保老人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到了充分体现。
通过视察,代表们也发现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目前尚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全县五保供养工作还不平衡,少数乡镇重视程度不够,集中供养率仍然偏低。
二是地方财力对敬老院建设补贴不足启动社会赞助路子不宽,制约敬老院的发展,少数敬老院运转困难。
三是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
四是“五保”人员的在病医疗难以保障等。
为此,代表们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五保供养工作
农村五保对象是值得关爱的弱势群体。扶助鳏寡孤独、老弱病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把这一好事办好,县乡两级政府特别是乡村两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经常关注五保老人的生活,确保应保尽保。下大力气提高集中供养率,有必要把集中供养水平纳入三个文明考核的总体计划。
二、加大财政支技力度,强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一方面要抓住“关爱工程”机遇,争取上级对我县“五保户”供养工作的硬件支持,另一方面地方财政也要逐步加大对“五保户”供养工作的支持力度。首先,建议在政策上要加以调整,将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从村级资金拨付系统中剥离,由民政部门设立专户,封闭运行,由审计、财政监督部门重点督查,确保五保供养金按时、足额发放。公开五保供养申请条件、审批程序、供养标准、资金发放与使用情况并实行定期检查;其次,要解决好敬老院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解除管理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目前绝大部分敬老院服务人员工资报酬都无着落,有的报酬发放还挤占五保老人的生活费用为此建议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解决服务人员的报酬费用问题。第三,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社会法人向敬老院或五保对象捐款捐物,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
三、软硬件建设并重,加大供养老人心理卫生干预
“五保”供养老人需要的不仅仅是日常生活的供养,这部分人群的心理需求同样应得到重视,建议县乡机关干部要建立结对帮助机制,定期对五保老人走访慰问,逢年过节,要探视供养老人,问寒问暖。同时,要逐步解决好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问题,活跃敬老院的娱乐生活。培养老人热爱生活、拥护政府、拥护党的信念,享受健康的晚年生活。另外,要尽快建立五保对象的大病医疗和丧葬统筹制度,逐步解决五保老人有病能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