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04-15 15:01  |  来源:   |  作者:
 

2016年,滨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了6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即第39次到45次会议。

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于2016422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峰岭、李运亮、朱乃亮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岚列席。周岚代表县人民政府宣读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常委会表决通过决定免去韩鸿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调出工作)。会议听取评议了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审议批准了《2016年度县直口径预算编制情况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了《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县人民法院的部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张桐同志任八滩人民法庭庭长、贾广斌任滨海港人民法庭庭长。

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于201662日召开。县委书记钱武华出席。代县长刘永轩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峰岭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运亮、朱乃亮、薛正红出席。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列席。钱武华宣读《关于刘永轩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钱武华辞去滨海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永轩为滨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于2016613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峰岭、李运亮、朱乃亮、薛正红出席。县领导周岚、沈乃峰、赵远新列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岚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沈乃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经过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沈乃峰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煌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志道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决定免去李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接受樊杉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詹荣安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被任命人员面对国徽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滨海县仁和家园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还贷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评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免去李文斌同志、姜红同志、郑钧木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于201688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峰岭、李运亮、朱乃亮、薛正红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岚列席。周岚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贷款列入政府债务并做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评议了部分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

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于20161012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峰岭、李运亮、朱乃亮、薛正红出席。县领导程熙、左其安列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滨海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会议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决定:杨光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葛长宇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李章保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赵远新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县人民法院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王友东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肖海霞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朱茂春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梁娟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张志东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许连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黄亚洲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赵凡淇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蒋晓明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吴堂胜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陈亚男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黄丽君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王艳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林清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赵宁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被任命人员面对国徽宣誓。

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于2016129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峰岭、李运亮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岚等列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滨海县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滨海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指标调整的决议(草案)》《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滨海县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滨海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会议通过对个别县人大代表暂停职务、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法院、检察院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季东同志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赵成权同志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郁光华同志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庄加祥同志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陈广春同志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王华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孙海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沈建文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薄治国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刘彪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孟雯雯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徐运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龚新海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管亚彬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郭学奎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陈爱东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滨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于201715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峰岭、李运亮、朱乃亮、薛正红出席。副县长王成松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召开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宜,表决通过关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关于召开滨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并决定任命张昊春同志挂任滨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