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
审议意见
2009年11月26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督查,严格考核,扎实有效地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同时,会议也指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执法主体之间的工作配合与协调还没形成无缝衔接;食品安全监管的资金尚显不足。就今后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制意识。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结合我县的实际,建议以农村为突破口,充分运用媒体手段,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尤其要注重对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宣传力度,逐步普及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从而提高全社会知法、守法和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要加强食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熟悉并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知晓本行业食品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配备必要设备,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地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不合格的食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督保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要把监管工作贯穿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形成高效运转、有力有序的监管工作机制。要对各类宾馆、酒店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全面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以纬中路夜市为典型的下岗再就业和自谋职业创办的饮食排挡、小店,建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卫生监管,既保民生,又促发展。要建立健全乡镇一级的监管体系,解决乡镇食品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发展高效设施栽培规模项目时,要逐步引入绿色无公害标准制度,把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理念与国际标准和技术规程贯穿于新型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测设备的投入,在大的超市和市场配备仪器,做好蔬菜化肥、农药及激素残留的检测,对检测不达标的蔬菜要拒绝入市,消除蔬菜安全隐患。同时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的机制,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有奖举报,以遏制不法生产和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食品安全法》规定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筑成无缝隙监管网。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网络建设,加强横向联系,建立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资源共享。要根据季节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多部门联合开展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并对违法经营者予以重罚。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添置必备的检测设施,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要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不放松,注重从源头抓起,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对新兴的餐具洗涤等行业,要高度重视,抓紧协调,明确执法主体,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畴,加强监管。
主题词:常委会 食品安全 审议意见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乡镇、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