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9-11-26 14:30  |  来源:   |  作者:
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
调查报告 
 
 
滨海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的工作安排,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最近,我委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听取了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情况汇报,会同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负责同志,实地查看了位于城郊结合部的超市、部分食品加工企业和滨海县蒙牛牛奶配送中心,并到滨海中学食堂进行了查看和了解。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各位审议时参考。
    一、主要成绩: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了“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部门的职责,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职,为保证全县食品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5月份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县食药监管理部门利用节假日,多次走上街头,用展板、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滨海公园、吉达广场等人流聚集地,对社会人群进行《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还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基础知识培训。县质量监督、卫生、工商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和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解读《食品安全法》,通过广播电台开展食品安全访谈,利用网络平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交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学习《食品安全法》,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共同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自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食品安全工作与保障民生等一系列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努力提高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掌握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和动态情况,为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3、部门配合良好,实际效果显著。政府多次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10月份,县政府还专门印发了《滨海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卫生、工商、经贸、农业、林牧、质监等职能单位,各司其职,联合行动,分别按照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抓住重点、查找盲点,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净化食品生产、流通和零售环节。食品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1、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相关宣传手段仅止于媒体对群众的被动式宣传,互动性不强,生动性不足,没有使大部分社会群体对《食品安全法》形成广泛性的了解和认同。极少部分干部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还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理解有偏差,对无证生产经营单位网开一面;一些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存在侥幸思想,没有做到警钟长鸣;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对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和常识不了解,守法经营意识淡薄;广大消费者食品卫生意识薄弱,对伪劣食物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低,不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有待改变。
    2、执法主体之间的工作配合与协调还不够到位。监管部门之间还没有能够形成无缝衔接,造成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存在一些“空白”和漏洞。尤其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相对薄弱,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从事早点、夜市和食品加工的人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县城部分道路上的排挡,基本都是在无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情况下从事餐饮和食品加工经营活动,无法保证就餐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管理是一个整体,依法承担监督管理职责的就有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多个部门,存在着“人人都有责,人人都负不了责”的现象。
3、食品安全监管的资金投入不到位。在食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方面,我县与其他兄弟县相比,有很大差距,县食药监局成立至今,总共得到的政府经费只有3万元。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很多外县已经配备的检测设备一直无法配置,目前在我县几个大的农贸市场都还没有建立蔬菜农药残留物质速测点,没有建立蔬菜入市的准入制度,即使发现有害蔬菜也不能做任何处理,其他几个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也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和设备,与日益提升的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有很大差距。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制意识。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逐步普及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知法、守法和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水平。要加强食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熟悉并掌握必要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知晓本行业食品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配备必要设备,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合格的食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2.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督保障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系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承担着餐饮业、食堂、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和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等重要职责,为保障食品安全起着重要作用。正确处理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的关系。注意矫枉不能过正,放宽不能放任。按照改革要有新思路、发展要有新举措,工作要有新局面的要求,以发展绿色食品为主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各类宾馆、酒店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全面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下岗再就业和自谋职业创办的饮食排挡、小店搞好支持引导,对菜篮子工程逐步引入绿色无公害标准制度,在发展高效设施栽培规模项目时,把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理念与国际标准和技术规程贯穿于新型生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蔬菜化肥、农药及激素残留的检测,对有农药化肥激素残留的蔬菜拒绝入市,消除蔬菜安全隐患。
    3、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相关部门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必须形成共识,密切配合。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添置必备的先进检测设施,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不放松,注重从源头抓起,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对新兴的餐具洗涤等行业,要高度重视,抓紧协调,明确执法主体,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畴,加强监管。进一步整合监管力量,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形成职能清晰、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执法网络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效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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