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9-11-26 14:24  |  来源:   |  作者: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0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09年11月26日滨海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1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滨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姚立德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经审议,会议同意《关于2009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由120025.95万元调整为12703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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