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08-11-19 11:13  |  来源:   |  作者:
关于对我县交通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2008年9 月27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交通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交通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建设,从省道327重点工程计划争取、工程实施,到县乡道路等级提高、公路建设、危桥改造工程等,县政府领导都能精心谋划,亲临现场,坐阵指挥,督办落实;县交通部门建立了完善的监管体系,层层把关,克服了技术人员紧缺、历史欠账较多、资金十分匮乏、材料价格上涨等诸多困难;相关部门、乡镇以大局为重,抽调精兵强将参加会战,确保清障、拆迁、取土等矛盾快速协调到位,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施工单位坚持抢晴天、战雨天,上足机械、打足工时,日夜奋战,保证了工程建设速度。会议认为,今年是我县交通建设史上取得最为辉煌业绩的一年,不仅建设规模大,实施速度快,而且质量管理严,项目储备足,又为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交通先行的坚实基础,全县上下对交通工作比较满意。我县今年交通建设虽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但尚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严重制约交通发展;材料价格上涨过快,调整差价矛盾突出;乡镇部分道路破损严重,亟待安排修建改造等。会议就进一步做好交通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快施工进度,全力完成年度交通建设任务。今年有效建设时间已经不多,而交通建设的任务还比较艰巨。建议县政府认真抓好在建道路扫尾工程,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克服一切困难,再掀大干热潮,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程任务。同时,要高度重视质量监管,千万不能因为抢工期或因资金匮乏而放松质量要求,越是工程后期,越要规范建设,从严监管,确保所建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交通工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
二要加紧筹措资金,努力打破资金制约瓶颈。资金紧缺是我县目前及今后交通建设面临的极为突出的问题。建议县政府把资金筹集工作作为交通建设的关键问题来抓,在更多争取上级支持资金的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采取银行信贷、施工单位带资、吸纳民资等多种筹资办法,也可借鉴外地经验,组建交通投资公司,积极探索市场化建设交通工程的新路子,为我县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
三要加大监管力度,致力发挥建成道路应有效益。道路建后管养事关使用寿命、平安畅通等重大问题,建议县政府务必吸取我县以往交通工程重建轻管的教训,尽快把交通工程建后管养工作抓上手,确保建后即管,有路必养,通则必畅。要制定并完善好道路管养长效机制,按不同道路等级落实好队伍、责任、资金,做到组织制度、标准规范、考核奖惩三到位;要加大对超载车辆查处力度,严禁运输车辆只顾自身利益,不顾道路承载能力,恶意压坏新建道路;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抓紧抓实道路平安创建工作。新建道路(特别是S327道路)开通前务必设立好路牌标识,要做好路肩培土和压实工作,严禁沿线居民乱设通道,路政、交警部门要恪尽职守,加强巡查,努力把交通事故压在最低限度。
四要加强前期工作,尽力保证明年交通建设取得新进展。围绕打造沿海综合交通网络目标,尽早谋划明年交通工程实施方案。既要加大对港区环路、省道226改造工程跟踪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列入明年实施计划,又要做好204国道改造工程资料完善工作,及时完成连盐铁路滨海段可研编制工作,加快铁路、航道、港口建设速度,还要拟定好县城客运中心、乡镇客运站等方便群众出行工程的实施方案,保证及时开工,按时完工,为明年我县交通建设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9 月27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县政府对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特别在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部门严格按照办理要求,认真落实,细致分解,明确责任。许多承办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有领导、有承办、有督查。多数承办单位收到交办件后,采取多种形式同代表进行直接联系,互相沟通,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工作,提高了办理结果满意率。同时县政府还加强督查和指导,严把办理工作质量关,对承办内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建议案,积极主动地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增强了议案办理工作实效。但有关部门在办理过程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承办单位有畏难情绪,在办理时有互相推诿现象;部分单位办理工作人员业务规则不够熟悉,影响了办理速度; “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会议就今后进一步办理好代表建
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出了建议。
1、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依法享有向“一府两院”提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权力。他们提出议案、建议是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途径,也是为民代言的具体体现,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更是对其工作的支持和促进。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要深入基层,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要同代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把相关政策、困难和原因向代表讲明白,告诉代表哪些可以解决,哪些一时不能解决,哪些留作参考,让代表知政、知情,以实际行动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2、在态度上要积极主动。代表建议交办后,各承办单位基本上按办理工作规则建立了组织,落实了人员,也制定了办理工作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代表作出了答复。但如何主动下去与代表联系,如何尽可能地让代表参与办理工作的过程,赢得代表的理解、支持,尚需各承办部门继续探索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涉及面广,比较复杂,有的办理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但只要承办单位进一步强化代表意识,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尽心尽责,想方设法寻找解决问题的措施,努力协调上下级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也是可以解决的。即使真正无法解决,只要向代表讲明情况,代表也会予以理解、支持。
3、在办理上要注重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提高办结率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仅要亲自签办、督办,更要注重办理效果,凡是答复代表的书面材料,必须亲自过目签字。二要进一步加大会办协调力度,避免各自为政、互相推诿情况的发生。三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抓住建议本身的实质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措施,促进问题的圆满解决。要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要在提高“办复率”“满意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解决率”。各承办单位要对代表们意见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努力形成建议办理与部门工作的良性互动。
 
关于对我县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
情况的审议意见
 
9 月27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调动各种宣传力量,营造互动和谐的执法环境;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分析研判,加强对干警执法业务指导;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比较注重增强干警执法能力,依法惩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为维护我县社会公共秩序、确保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依法打击违法缠访闹访行为、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力地保证了我县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同时会议也指出,我县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警力和经费保障能力不足,不能满足治安管理的现实需要;民警的执法程序意识与法律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不按程序处罚现象较重;在执法指导思想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功利色彩;部分民警在处置警情和受案、立案、查案等方面,工作方式较为简单,特别是在查处赌博案件中执法不规范,作风较为粗暴,群众意见较大。同时会议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为重点的教育活动,突出抓好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媒体,采取以案说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来教育群众,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做到知法守法。同时,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加强对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监督和支持,积极营造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要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掌握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教育和处罚并重。在办案过程中,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严格履行告知、送达和听证等程序,认真办理、审核每一起案件。要加强对干警的培训和考核,强化干警依据新法精神执法办案的意识,不能把不规范执法行为归咎于新进人员对执法程序的生疏。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每一位执法人员的监督,严肃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依法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和工作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的随意性,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安机关的权威性。
三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治安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必须逐年加大投入。建议县政府进一步重视、研究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问题,加强各相关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求,积极改进治安管理方式,依法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私房出租、旅馆、废旧收购以及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盗窃、销赃、涉黑涉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丑恶现象。积极开展网吧、学校周边环境等治安整治,努力降低发案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用科学发展观点统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使贯彻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坚持对法律负责和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专政职能和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统一性,始终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艰苦办案、文明办案、节约办案的原则,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人民群众最希望公安机关做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