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选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07-10-16 20:45  |  来源:   |  作者:
 

 

致选民的一封信

 

全体选民:

全县县、乡人大将于今年下半年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国家政权基础,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发展,加快“强化两个聚焦,打造崭新滨海”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各位选民,我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07125。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因此,在1114之前,各位选民要积极主动地配合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选举法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选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区选民小组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按照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每位选民要将素质较高、履行代表职责能力较强、能够体现人大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人士,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投票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选举方为有效。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位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也不得超过3人。每位选民都应当积极参加投票站或选举大会的投票选举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的神圣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

各位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希望你们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投身到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滨海县选举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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