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县乡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的决定
(2007年9月20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全县乡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总体上保持不变,根据有关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县乡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具体为:
五汛 94 |
蔡桥 76 |
正红 100 |
通榆 66 |
天场 70 |
大套 69 |
东坎 130 |
陈涛 83 |
八滩 93 |
八巨 72 |
振东 76 |
樊集 62 |
滨淮 88 |
界牌 89 |
滨海港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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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说明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通知》精神,我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37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对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1、全县15个乡镇,每个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8名,另每5600人左右增加一名代表。
2、驻滨部队、滨淮农场、新滩盐场分别为1名、3名、4名,与十二届分配名额相同。
3、县直机关代表名额为29名,比十二届增加三名,主要原因是:东坎镇有沙庄、环城、阜东三村划归县开发区工业园,东坎镇减两名代表,滨淮镇头罾村划归沿海工业园,滨淮镇减一名代表。两镇共三名代表调整给县直选区。工业两个选区,因破产企业较多,现合并为一个选区。县直选区由原来的11个调整为12个,工业园新增一个选区,沿海工业园新划一个选区。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请求批准滨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我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现具报告 ,请求示复。
附:滨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