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发〔2009〕29号
关于张春山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张永娣检察长的提名,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表决通过:
张春山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常委会 人事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政法委、县委组织部。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26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