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发[2009] 4号
关于王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长李逸浩的提名,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
王 炜同志任滨海县公安局局长;
李 程同志任滨海县监察局局长;
沈乃峰同志任滨海县审计局局长;
崇英俊同志任滨海县文化局局长;
邓成蔚同志任滨海县司法局局长。
免去陈鹏同志滨海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樊位德同志滨海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免去蒋开连同志滨海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耀川同志滨海县文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仇道银同志滨海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常委会 人事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群众团体。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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