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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孟俊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23 15:42 | 来源: | 作者:
滨人发[2009] 5号
关于孟俊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院长龚春光的提名,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
孟俊松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大套法庭庭长;
免去顾德锦同志滨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运仁同志滨海县人民法院大套法庭庭长职务。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常委会 人事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政法委、县委组织部,
县人民检察院。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月23日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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