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发[2008]13号
关于王苏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检察长张永娣的提名,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王苏平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任命朱爱春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任命臧静平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任命于刚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任命孙信成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任命朱兴龙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任命郭秀清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任命于钧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任命罗华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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