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发[2008]12号
关于汪洪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检察长张永娣的提名,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汪洪毕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徐国祥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理嘉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沈乃芳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吴林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