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安排,9月份将对常委会任命的部分法官、检察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现将拟被评议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县法院:
1、茅 亿 党组成员、副院长
2、季 东 审委会委员、正红法庭庭长
3、赵成权 审委会委员、执行局一级法官
4、刘 寒 蔡桥法庭庭长
5、朱茂春 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6、吴堂胜 民二庭副庭长
县检察院:
7、汤海涛 检委会专职委员
8、王 玉 第二检察部主任
9、卢 春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10、李亚林 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公示期从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1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反映人信息进行保密,相关意见和情况反映,请于9月15日前反馈至滨海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委(受理电话兼传真:84108118;联系人:李华,手机号码:1396194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