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和举办《劳动合同法》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5 10:05  |  来源:   |  作者:
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7次会议和举办《劳动合同法》讲座的
通  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和举办《劳动合同法》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7次常委会
(一)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1、2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两禁止”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免;
4、其他。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11月29日上午9:00 在县行政办公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三)出、列席对象
请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请县政府一名领导,县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分管主任,县财政局、经贸委、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局、计生委、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非委员的主任、副主任,正红镇、滨淮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二、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讲座
(1)时间、地点11月29日下午3:00 在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会议室举办,时间半天。
(2)出席对象: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县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县各有关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非委员的全体人员。
(3)相关要求:请所有参会人员准时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请县广电局、新闻中心做好会议和法制讲座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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