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滨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2-31 17:17 | 来源: | 作者:
滨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滨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6日滨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滨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滨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东坎召开。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滨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滨海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滨海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滨海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滨海县2020年县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滨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通过滨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其他。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