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人民法院会议室隆重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证书颁发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乃亮、县人民法院院长龚春光,县人大内司委主任李汉、人代委副主任张良、刘海明和被任命的吴运昌等22名人民陪审员出席了仪式。仪式上,张良同志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吴运昌等22名同志任人民陪审员的通知》;龚春光院长就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和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等方面作了讲话;人民陪审员代表杨锡超代表被任命同志作了表态发言;朱乃亮主任在讲话中要求被任命同志要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适应我县司法工作实践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