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12-29 09:28  |  来源:   |  作者:
(2010年12月29日滨海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滨海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决定:滨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月上旬在东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滨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2010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0年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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