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0-08-13 15:43  |  来源:   |  作者:
2010年7月30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广泛宣传,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突出预防和整治并举,努力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今后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会议认为,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过程中,还存在宣传工作普及度不够高、各种设施规划工作不够细、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全、齐抓共管的合力不够强、队伍的建设还不够好等问题。因此,会议就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如下建议和意见:
一是在宣传引导上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要努力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整体宣传格局。公安、交通、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着重就部分市民中存在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要特别重视农村中小学生和农民的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在维护他们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使之能够尽快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和现代城市生活;新闻媒体应当严格依法将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应尽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主动积极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政府机关特别是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加强自身学法宣传教育,督促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带头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纳入“六五”普法宣传之中,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之中,把增强公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提高社会公共生活文明程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是在组织领导上强化责任,大力推进交通规划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继续完善和强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意识,重视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工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谋划,适度超前,认真制定科学全面合理的城乡一体的交通安全规划,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规划的严格执行。要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好对城区大型建筑物和重大临街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切实解决城市交通新的安全隐患。要加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步伐,健全城乡道路交通网络和路边治安防控网络,同步配套建设好红绿灯、交通标志、标识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管理设施,要特别注重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下决心清理整顿被挪用占用的停车场,加强相应的配套管理,保障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稳定有序。
三是在常态管理上严格规范,切实完善配套工作措施。要积极应对道路交通安全新形势,建议尽快出台我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交通安全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经常性执法与集中整治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县城主干道交通路面秩序和行车、停车秩序的管理,确保道路畅通无阻;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禁酒后驾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认真查处违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严格摩托车、电瓶车的管理,确保路面交通秩序,认真研究制定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管理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对策,积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加强各类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严格管理,强化驾驶员培训考核;要进一步重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措施,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坚持走科技管理道路,加强交通安全执法的科技装备建设,通过增加执法的科技含量,提高非现场执法比例,发挥非现场执法的优势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和执法公信力;认真研究并逐步建立完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机制,维护受害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把穿越镇、村的交通干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完善基础设施,落实管理力量,探索管理模式,确保穿越镇、村的交通干道的安全管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以人为本,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学习教育,使广大交通安全执法人员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注重推行人性化执法,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真正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提高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秉公执法,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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