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08-12-07 11:06  |  来源:   |  作者:
滨人办发[2008]48号
 
 
县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29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农业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把加快发展农村沼气作为我县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后形成了审议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研究处理,请在三个月内将县政府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7日
 
 
 
关于对我县“把加快发展农村沼气
作为我县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的
议案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2008年11月29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农业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把加快发展农沼气作为我县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把发展沼气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督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和沼气推广工作体系,有力地推进了我县沼气建设;县政府坚持高起点规划、快速度推进,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建池指标,挤出资金补贴建池农户,一方面明确农业局牵头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户现场指导,加大了对乡村考核力度,圆满地完成了今年的沼气推广任务;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发动,广为宣传,在全县上下营造出大力发展沼气的浓厚氛围,调动了农民发展沼气的积极性;在沼气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坚持建管并重,服务到位,取得了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民增收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三重功效,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好处和实惠。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沼气推广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沼气推广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实事来抓。建议县政府要认真抓好乡村干部对加快发展沼气工作的思想统一工作,不能在惠及农民的实事上与民争利,而要抢抓机遇,主动抓上手。县政府要坚持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同时纳入年度项目化管理工作,明确建池任务、建设质量、完成时间,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形成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环能办要加大督促和宣传力度,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快推进速度,切切实实地做好这件便民利民的实事,为我县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2、抢抓机遇,加快建设,进一步加大沼气推广工作力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同时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出台的“保增长、促发展”措施中,也都将发展沼气列为重要内容。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建设新农村的时代热潮下,建议县政府抓住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技术援助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沼气推广工作力度,努力使我县农村沼气建设后来居上,进位争先。
3、加强协调,多方筹资,努力提供沼气规模发展的资金保障。大规模的沼气推广和建设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建立健全稳定的资金良性投入机制,是确保我县沼气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面对上级大力扶持、农民愿望强烈的大好形势,建议县政府要审时度势,积极化解资金矛盾,想方设法挤出资金,按时足额拨付给建池农户。同时,抓好改厕与沼气建设矛盾协调工作,力争使两个项目同步实施,两项资金统筹使用。对困难农户可将沼气建设列入帮扶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4、注重服务,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沼气推广工作服务体系。沼气建设和利用技术性强,安全要求高,建议县政府要认真研究沼气建后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全县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沼气服务体系。既要支持环能办配齐配足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也要帮助乡村建设好服务网点,尽力为农户提供建设与维护服务,解除沼气用户的后顾之忧。同时,还应培训一大批沼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群众就近服务需求,真正为农民排忧解难。
 
 
 
 
主题词:人大常委会  审议意见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农业局。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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