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08-11-19 10:41  |  来源:   |  作者: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5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8年县直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07年县财政决算和2008年县直部门预算。根据监督法和《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意见交办反馈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下列意见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
一、关于2007年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会议认为2007年度我县财政预算工作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的要求,强化组织征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了收支平衡,较好地发挥了财政预算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会议根据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一要进一步强化预算内资金的基础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部门资金入库、管理和使用的有关制度,防止收入不进专户、体外循环等行为,坚决克服少数部门帐户混乱,票据不规范问题。二要摸清债权底数,落实债权回收措施,努力化解债权对预算执行的不良影响。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支出管理,要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效应。四要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望,认真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监督的职能。
二、关于2008年县直部门预算情况。会议认为,2008年县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思路清晰,经费安排比较合理,体现了从紧安排、依法理财的原则,是一个切合实际的预算方案。会议针对预算草案中存在的收入缺口较大、项目资金分配还不够平衡、预留项目资金比重偏大等问题,建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一是要积极培植财源,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促进财政增收,努力实现收支平衡。二是要规范使用预留项目资金和财政结转资金,明确使用原则和审批程序,确保规范合理。三是要保证预算严肃性,增强预算的约束作用,对部分单位和部门收支情况,要落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合理、合法使用。四是要注意把握在预算执行过程的一些动态变化,为下一年编制预算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关于《职业教育法》贯彻落实情况。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突出发展重点、优化资源布局、加大经费投入,办学层次和水平明显提升。但也存在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发展职业教育经费渠道不宽,师资、设备不能满足职教发展需要等突出问题。会议建议政府及教育部门: 一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要针对我县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决定要求,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办学原则、经费筹措渠道和工作责任等,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职业教育向纵深发展。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努力扭转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而轻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思想倾向,尽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二要深化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中心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吸纳民间资本,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三要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逐步建立职教经费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分担办学模式并存和多渠道投入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引导和支持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引导企业家依托职业学校对进行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推进多元化、多形式地发展职业教育。切实研究省政府关于城市教育费附加按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和政府统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政策规定在我县的落实工作。四要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着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和“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聘任等制度,聘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五要创立办学特色进一步推动各职业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教育机制改革,发挥现有的资源优势,侧重特色专业建设;要购置必要的实验实习设备,建设有一定规模、有鲜明特色、有较高水准的校内实训基地或加强校企联合办学,依托企业建设实训基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专业人才。六要优化职教发展环境。县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能,加强信息互通和协作,为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劳保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劳动力培训和严格执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促进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二○○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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