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玲关心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08-08-27 11:17  |  来源:   |  作者: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刘玲是江苏省律师队伍中的女中豪杰,200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2008年初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今年“两会”召开前,她在网络媒体上以新阶层独特的视角发表了要重视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在苏北法院系统产生了较大反响。

  新时期、新阶段如何加强人民法庭的建设?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刘玲每次工作之余回盐城市阜宁县时,都要抽出时间到阜宁法院辖区的5个人民法庭与法官们交流。在实地考察中她深感人民法庭承担着化解纷争、衡平利益、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关心人民法庭的建设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今年全国两会后她向阜宁法院提出了以最强的配置、最佳的人才组合、最有力的保障的建议,对阜宁法院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支持。该院吸纳了刘玲的提议,随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强改进举措,目前人民法庭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优先配强人民法庭的人员。该院本着宁亏机关不亏基层的原则,首先将人民法庭的在编人数进行统一调配,已由2005年的26人增加到2008年的31人,且平均年龄为34.5岁,基本达到齐装满员;其次大幅度提升人民法庭成员的学历层次,该院5个人民法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已由2005年的85%上升至2008年的97%,其中法律硕士(含在读)占16%。同时,该院明确规定新录用的高学历层次人员优先安排在人民法庭工作,让他们在一线经受各种磨砺,假以时日在司法服务中挑起重担;再次搭建助才成长的平台,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人民法庭的人员晋职晋级优先,对一些工作平平、能力一般者实行易岗交流,保证那些扎根在人民法庭的创业者有奔头、有前途。

  物质保障重点倾斜。该院在完成人民法庭达标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克服经费困难,专门挤出42万元购置了4辆新式警车,淘汰了人民法庭现有的老化车辆。同时,将驻庭干警的生活补助标准由原先每人每月100元提高为200元,并为人民法庭安装了空调等设施,不仅大大提高了人民法庭快速机动保障能力,而且营造了一个以庭为家、栓心留人的环境。

  加大规范管理力度。该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庭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等8项制度,使人民法庭司法规范、管理有序、督查有法。该院5个人民法庭1至8月份共办结各类案件1253件,同比上升51.8%;其中4个人民法庭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无发改、无超审限案件、无涉法上访;高调撤率、高结收案比、高服判率的“双零”、“三无”、“四高”目标。

  实施经常性的业务指导。该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审判职能庭的业务指导功能,专门成立业务指导工作组,定期深入各人民法庭进行业务指导,并健全审判长联席会议、案件集中研讨、庭审观摩评议等制度,使该院人民法庭审判质效水平明显提升。硕集人民法庭连续保持全市人民法庭调撤率第一的记录,先后获得“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庭长刘军被评为全省最佳人民法庭庭长。前不久,省、市两级法院同时转发了该院的做法。(王成玉 朱立龙)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网 2008-08-22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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