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发布时间:2012-04-02 17:02  |  来源:   |  作者:
滨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提请2012年4月1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滨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于峰岭副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会议同意报告对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结、未来五年和今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落实县十一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力地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滨海进程;更加有效地发挥代表作用,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更加主动地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工作水平。
会议号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要在中共滨海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两院”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和依靠全县人民,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凝心聚力,乘势再上,为“三年实现全面小康,五年挺进全国百强,强劲崛起东部沿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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