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新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6 16:27  |  来源:   |  作者:
滨人发〔2018〕4号
 
关于何新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王志道检察长的提请,经2018年3月28日滨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新龙同志为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文胜同志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3月28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