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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永轩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09:28 | 来源: | 作者:
滨人发〔2016〕7号
关于刘永轩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长钱武华同志提名,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
刘永轩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
刘永轩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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