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30 08:44  |  来源:   |  作者:
滨人发[2010]8号
 
 
关于李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斌的提名,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
李汉同志任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 常委会  人事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县政协,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群众团体。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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