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发[2008]11号
关于牛进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院长龚春光的提名,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牛进国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大套法庭副庭长,免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卫东同志任滨海县人民法院八滩法庭副庭长,免去大套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冯殿明同志滨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广春同志滨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检察院。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