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发[2008]5号
关于郑成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决定:
郑成铨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曾勇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韩立扩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左其安同志任县教育局局长;
刘必胜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 鹏同志任县公安局局长;
樊位德同志任县监察局局长;
李元美同志任县民政局局长;
仇道银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
姚立德同志任县财政局局长;
王玉才同志任县人事局局长;
免去刘德元同志县人事局局长职务;
李祥功同志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于 铭同志任县建设局局长;
王亚平同志任县交通局局长;
韩 鸿同志任县水利局局长;
王成松同志任县农业局局长;
徐依林同志任县林牧渔业局局长;
李耀川同志任县文化局局长;
王治尤同志任县卫生局局长;
李志东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张玉海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蒋开连同志任县审计局局长;
单体华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 斌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李文明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冬阳同志任县物价局局长;
成德春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二○○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