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发[2009]18号
关于印发《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5月25日滨海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2010年元月1日正式施行。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 常委会 规范文件 备案审查 通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