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发[2009]34号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深入开展十佳“人大代表之家”评选活动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县直、盐农场代表组:
为贯彻进一步落实省市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全县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进程,更好地为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履行职责搭建平台,推动代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十佳“人大代表之家”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乡镇完成创建任务的各个代表之家、县直代之表、盐农场代表之家。
二、评选条件
1、代表之家建设要达到“七有”(即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学习资料、有远程教育、有电脑),“五规范”(即名称规范、制度规范、台帐规范、学习资料规范、墙面布置规范)。
2、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要达到“三清楚两规范”(即时间、地点、人员清楚,组织工作、选民意见处理规范)。
3、代表向选民述职要做到“四齐全”(即述职计划、述职通告、述职报告、述职测评齐全)。
4、组织管理工作要做到“三明确”,(即有明确的活动召集人和联络员,有明确的管理制度,有明确的经费来源)。
三、评选程序
1、初评。各乡镇根据“代表之家”创建的初步情况进行初评,选择1-2个上报,县直、盐农场直接上报材料。
2、验收。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实地察看验收,初步选定12代表之家入围候选。
3、确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四、上报材料
1、滨海县十佳“人大代表之家”评选审报表(一式两份)。
2、上报参评的代表之家创建和开展活动的小结。
3、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代表向选民述职的系列证明材料(或者复印件)。
五、时间要求
各乡镇人大、县直、盐农场代表组,必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上报材料;县人大常委会会工作部门在12月20日前完成实地评估考察工作,确定入围名单;12月30日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10个代表之家,在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予以表彰奖励。
附:滨海县十佳“人大代表之家”申报表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 常委会 十佳代表之家 评选 通知
抄送: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县直、盐农场代表组,县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
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
共印45份
滨海县十佳“人大代表之家”申报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代表之家
名 称 |
|
申
报
主
要
理
由 |
年 月 日 |
乡镇
人大
意见 |
年 月 日 |
县人大
常委会
工作部
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县人大
常委会
主任会
议意见 |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乡镇县人代委、县人大办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