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6-03 10:22  |  来源:   |  作者: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0会议
接受钱武华辞去滨海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永轩为滨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6月2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县委书记钱武华出席。代县长刘永轩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峰岭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运亮、朱乃亮、薛正红出席。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列席。
  钱武华宣读《关于刘永轩同志任职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钱武华辞去滨海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永轩为滨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刘永轩在表态发言中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我为滨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这是同志们对我的信任和支持,也是组织上对我的鼓励和鞭策,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恪尽职守、苦干实干,奋力推动滨海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始终把发展作为头等大事。保持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工作干劲,以加快滨海发展为己任,着力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措施,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以苦干实干的拼劲和闯劲,重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奋力推动全县经济更有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发展。始终把群众利益举过头顶。把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真正把民生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南针”,真心实意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始终把依法行政刻在心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传承历届政府班子的好传统、好经验和好作风;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满意政府。
  刘永轩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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