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滨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0 22:08  |  来源:   |  作者:
关于召开滨海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各镇(区)党(工)委、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滨淮农场、新滩盐场,驻滨部队,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县属定报企业:
   滨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5年1月24日在东坎召开,会期2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团负责行政、会务的工作人员于1月23日下午2:30到天海元大酒店二楼5号会议室参加会议。各代表团主要召集人(名单另附)于1月23日下午4:30到县会议中心第八会议室开会,讨论大会有关事宜。

 
二、出席会议的代表按镇(区)和县直机关成立代表团,滨淮农场和新滩盐场合并成立一个代表团,县直机关成立一个代表团。1月23日下午5:30按代表团到天海元大酒店5088房间报到。

三、代表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来坎往返车辆由各代表团自行组织安排。各代表团集中来坎时,要指定专人做好组织工作,确保交通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四、请文广新局、新闻中心做好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
附:各代表团主要召集人名单.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