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法制讲座
发布时间:2012-12-15 16:02  |  来源:   |  作者:
12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法制讲座。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峰岭、朱乃亮出席。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希望各镇区、各部门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统筹和衔接好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切实加强相关部门执行绿化规划的保护、验收、监管责任,努力实现我县绿化建设品质和总量的“双提升”。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严格依法行政。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绿化指标审批、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绿化移植变更等事项的管控和执法,加强部门间协同执法,积极做好自建绿化和原有绿化区域的保护管理工作。要以小康社会绿化标准打造绿化滨海,强化绿化管养重心下移以及属地管理机制、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制。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探索引入市场运营机制,实现管、养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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