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峰岭同志
( 2008年6月6日)
同志们:
刚才,各乡镇人大主席交流汇报了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大家讲的十分具体、全面;对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些思考,很有见地,值得大家作进一步探索。人代委总结了2007年的主要工作,通报了2008年的工作安排,朱乃亮主任对全县县乡人大换届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我完全同意大家的发言。下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要充分认识到乡镇人大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县乡镇人大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及时指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强化两个聚焦,打造崭新滨海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突出发展主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各乡镇人大牢固树立中心意识,突出发展主题,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认真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及时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搞好城市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多种形式,监督和支持政府认真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乡镇人大主席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为推动本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社会稳定。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各级人大的根本任务。各乡镇人大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普遍提高,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得以正确有效行使;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乡镇行政、司法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情况的视察、检查,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促进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和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反映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行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搜集群众的建议意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促进了基层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障和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性,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年来,各乡镇人大不断加强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活动。一是通过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组织和指导代表及代表小组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人大工作重点,开展了视察、调查和代表联系选民等活动。二是代表评议工作不断深化。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评议活动,督促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政府及职能部门作风的转变。三是坚持认真落实代表建议意见。各乡镇人大及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跟踪督办,办理工作质量明显提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搞依法搞好换届选举,有力地增强了基层权力机关的生机与活力。2007年县、乡人大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各乡镇把换届选举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基层政权和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大事来抓,超前组织调查研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全过程,精心部署安排,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投票选举和召开乡镇新一届人代会等工作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15个乡镇均在2007年12月5日前成功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和政府领导班子,圆满实现了县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全县 个选区共选举产生335名县人大代表,2497名乡镇人大代表,结构完全符合上级规定的妇女、中共党员等硬性比例指标,新一届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县乡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工作。从目前形势来看,各乡镇人大自身自身建设和人大班子活力明显增强,一批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尽职尽责、甘于奉献的好干部走进人大队伍。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乡镇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够到位,有些同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部分人大代表综合素质不高,执行代表职务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三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不够规范,会议质量不高;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代表活动开展得不够经常,活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效果不够好,有的乡镇代表活动经费难以落实。四是对乡镇人大工作宣传不够,有些好经验、好做法没有得到及时宣传和总结推广。五是乡镇人大工作开展不够平衡。这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此次会议要研究探讨解决的重点。
二、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作出的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五十周年的讲话中指出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充分说明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大意义。对此,我们应该深刻领会,自觉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党的执政方针将更多地通过法制的方式和国家的形式来实现。党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张将越来越多地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法律程序变成国家意志,落实到国家的各项工作中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可以使各级国家机关都在党的领导下,协调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和国家政权的民主性,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从根本上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保障。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具有其他国家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行使立法权,可以保证国家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有法可依”;通过开展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可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达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的;通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可以提高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通过依法选举、任命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可以增强其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总之,只有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使依法治国方略得到顺利实施。
三、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努力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当前,我县的政治经济形势很好。全县上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用发展的眼光去分析,用发展的办法去解决,把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乡镇人大作为基层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处在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加大工作措施,扎实努力工作,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一)要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乡镇人大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通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依法治县方略的深入实施。在实施依法治县方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面,乡镇人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加大乡镇人大的监督力度,督促基层行政和司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才能真正把依法治县的要求落到实处。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机关。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就是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体现群众的意志,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根本目的都是促进农村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乡镇人大工作做好了,就能够为乡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提供保证,顺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的。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乡镇人大担负着监督基层干部的重要职责。把乡镇人大的监督职能发挥好了,就能够督促基层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做合格的人民“公仆”。
(二)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乡镇人大要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无论是组织代表活动,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要在指导思想上立足于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工作进程上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在工作方式上既要遵循法定程序,又要做到灵活多样,讲求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本辖区内各项改革和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抓住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法定程序形成决议、决定,保障和推动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要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法律赋予乡镇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对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权、对乡镇政权机关领导成员的选举权。乡镇人大要认真行使这些职权,做到既积极、又稳妥,确保实效。要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行使好决定权,并抓好对所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体现其权威性。要行使好监督权,理直气壮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搞好依法治理,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尤其要开展好代表评议工作,促进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及其干部职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干事创业;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村民委员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证农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要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作为乡镇人大的根本任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乡镇人大主席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依法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工作。一般情况下,主席团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四)搞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乡镇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派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光荣使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镇人大主席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搞好服务,具体地讲,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和完善代表小组,组织县、乡代表开展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去年对县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调整。人大主席要根据要求,抓好代表小组的活动,并不断探索和总结代表活动的经验,有计划的推出一批优秀代表典型。关于县人大代表活动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去年发出了在代表中开展 “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各乡镇人大要长期坚持,不断将此项活动引向深入,使此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对乡镇人大代表的活动,各乡镇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参照县人大代表的活动要求和方式,与县人大代表一同开展活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人大代表活动室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室。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在龙舟坪城区创建了“代表活动示范小组”,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组织参观学习,结合各乡镇实际,建设1至2个人大代表活动室,代表活动室要切实做到“八有”。即:有组织、有场地、有制度、有公示牌、有办公设备、有活动经费、有代表信箱、有经常性活动等。第二,负责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当前,农村的社会治安、基础设施建设、产品质量、干部作风等,都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工作中的难点。人大主席要结合工作实际,负责组织代表开展“三查(察)”(视察、调查、检查)和评议活动,督促乡镇政府及有关基层单位了解工作的成败得失,解决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对于代表在调查、视察中所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乡镇人大主席要负责收集整理后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负责督办落实。同时,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对乡镇政府组成人员及其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包括县垂管机关设在乡镇的站、所进行评议。第三,认真负责受理和督办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主席要坚持热忱接待,根据所反映的内容进行归口办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要注意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造成恶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要通过受理信访案件,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适应工作需要,切实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
第一,切实加强学习。当今时代是一个发展与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极大地加快。我们人大干部要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地加强学习,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履职能力和增强工作效果的前提条件。在座的乡镇人大主席有很多都是“新手”,在思想上和工作上都有一个转换角色的问题,业务上需要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大家要主动适应工作,加强人大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学习:一是要加强基本理论、党和国家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信息化时代,终身学习成为人生存的基本要求之一,人大干部也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各种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知识素养,熟悉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用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的学习。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民主决定问题,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定性、程序性和规范性。人大每行使一项职权,都要按照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问题。要做好人大工作,就必须熟悉人大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这样才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乡镇人大工作而言,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是我们作好工作的“母法”。我们要将这些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和要求,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并使我们的工作严格按法定的职权范围和程序运作,减少我们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要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忠于法律。要善于用法律的手段来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依法按程序办事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三是要抓好对人大制度理论的学习与探讨。人大制度理论是一门年轻的学科,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尚处在争鸣和探讨之中,在新形势下仍然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我们作为基层人大实际工作的同志,要在加强理论学习,增加知识储备,提高理论素养的同时,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对实践问题多作一些理性的总结和思考。为促进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门印发了理论研究参考课题,大家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撰写理论文章,每个乡镇要在11月上旬以前上交1至2篇调研文章,切实推动和提高我县人大理论研究水平。
第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人大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使之达到系统化、规范化的要求。这些制度主要应包括:乡镇人大主席团议事制度、监督工作制度、代表联系制度、代表活动制度、来信来访办理制度、代表及人民群众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答复制度、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制度。
第三,加强办公条件建设。保证乡镇人大必要的工作经费,不断改善乡镇人大的办公设施,满足乡镇人大工作的需要。
同志们,我县已经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担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任重而道远。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抓住执政为民、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努力把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动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