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滨海县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01 15:57  |  来源:   |  作者:
 
关于批准滨海县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决定
 
(2020年12月31日滨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
 
   2020年12月31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滨海县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方案的议案(草案)》,经过审议,作出如下决定:
   会议认为,实施滨海县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是落实港口振兴战略、促进城镇融合发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资源要素、激发发展活力、提升公共服务和打造更加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适时的、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方案。即同意撤销东坎街道、坎南街道,设立新的东坎街道;撤销滨海港镇,设立月亮湾街道(暂定名)和振东镇。行政区划变更后,东坎街道行政区域面积110.98平方千米,人口20.28万人,下辖20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月亮湾街道(暂定名)行政区域面积195.66平方千米,人口9.2万人,直辖21个村委会;振东镇行政区域面积139.61平方千米,人口5.97万人,下辖15个村委会。
   会议强调,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制定预案、精心组织,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确保这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的工作稳步开展、顺利实施。
   会议要求,全县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要关心区划变更、支持区划变更,广泛凝聚区划变更的正能量,同心协力推动区划变更工作,为滨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两争一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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