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6日滨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滨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授予李建方、魏晓华、孙 俊、陆 峰、谢小荣、陈 华、周 刚、周 阳、李卫东等9人“滨海县荣誉市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