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量化行使任命权的设想
发布时间:2008-11-22 19:57  |  来源:   |  作者: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本级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权力。然而,由于法律在任命程序上规定得较为笼统,因此此项工作随意性较大。如何有效地行使任命权,这既是一个现实的、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也是加强人大制度建设的需要。本文设想从科学积分着手,把委员们手中的表决票进行分解和细化,让任命权在委员们在行使时更加具体、更加明白。
  根据目前地方人大行使任命权时的一般做法,科学设计记分表决票。设想在设计任命表决票时,至少要有法律考试自我表态推荐说明离任审计回答提问等栏目。一般地说法律考试主要是任命前对提请常委会拟任命人员,通过法律测试的成绩,法律测试成绩60-69分折为9分,70-79分折为10分,80-89分折为11分,90-94分折为12分,95以上折为15分。自我表态要求拟任职人员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自我介绍和表态发言,主要陈述自己工作经历和成长过程以及今后对自己的职责、地位、作用的认识到位,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职务的工作思路是否清晰,落实目标责任的措施是否可行,对待任命的态度是否端正进行评审。一般分三个档次打分,好(15-11分)、良好(10-9分)、差(8-1分)。推荐说明由负责推荐拟任职人员的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通过书面材料从思想、工作、学习、廉政等情况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地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说明。重点要说明拟任职人员的优点和缺点,要详细分析拟任职人员凭那些长处在众多考察对象中脱颖而出的。特别要详实说明拟任职人员在公示期间的群众反映。委员对推荐说明如有不同看法,可以当场向说明人提问。一般分三个档次打分,好(15-11分)、良好(10-9分)、差(8-1分)。离任审计由拟任职人员任前所在审计部门负责报告和介绍,审计报告要对拟任职人员在过去任原职务期间在经济方面的有关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和定性。一般分四个档次打分,好(15-12分)、较好(11-10分)、一般(9-7分)、差(6-1分)。凡是离任审计和公示期间群众有反映的一般要慎重给分。回答提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委员们可以对上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拟任职人员进行提问,然后根据问答情况进行打分。所有问题归纳为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又一般分四个档次打分,好(10-9分)、较好(8-7分)、一般(6分)、差(5-1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次给被提请任命人员打分,凡没有超过半数委员60分以上的表决票时,不得当选。
  地方人大正确行使任命权不仅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性质,而且有助于增强任命干部的公仆意识,促使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目前,普遍使用的举手表决和票决等简单方式,不能完全表达委员们对每位拟任职人员的正确判断,也不能准确反映拟任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量化票决的任命方式后,至少有以下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促进党委推荐和一府两院提名的公正性。设立推荐说明等环节,进一步增加了推荐和提名的透明度,使他们在确定拟任职人员时考虑的问题更加全面、认真,特别是对个别跑官要官的干部设计一道坎,也为领导想在任用干部上以权谋私出了一道难题。人大常委会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和量化打分,无疑是对党委考察干部的一次把关和考试,更是对党委推荐和一府两院提名公正程度的一次检验。二是促进拟任职人员提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职务都十分重要,拟任职人员必须具备高于一般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成绩,特别要具备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廉政意识,通过委员们逐项打分和当场提问,想滥竽充数的可能性很小,委员们的打分高低、自己当众表现的优劣和不顾情面的提问,使他们看到自己的任职条件和人民群众要求的差距,这样的特殊经历,不管是否通过任命,都会长时间留在他们的灵魂深处,成为他们难忘的记忆和追求上进的动力。三是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正确行使决定权提出新要求。通过委员们的仔细分析量化,充分表达他们对拟任职人员的看法,克服和改变了过去的仅听三分钟演说,填写同意或者不同意两种选择,就完成一个人的任命的简单方式,也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行使权力提出新的课题,如委员们如何根据拟任职人员现场表现,进行分析判断。建议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他们学习一些必要的人力资源学和公务员面试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增强自己判断和识别能力,为委员们代表人民正确行使权力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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